2023年7月26日,歐亞經濟聯盟理事會發布第107號命令,修訂肉類及肉制品安全技術法規(TR CU034/2013號法規)。修訂的主要內容為:
1.補充規定嬰兒食用肉制品的蛋白質和脂肪實際檢測值不得超過本法規附件四中規定的含量水平;
2.補充規定肉類和肉制品應在標簽上標注營養素合量值,其中蛋白質實際檢測值不得低于標簽標示值的80%,碳水化合物含量不得超過標簽標示值的120%。
該決定自歐亞經濟聯盟網站發布之起生效,過渡期為6個月。
2023年7月26日,歐亞經濟聯盟理事會發布第107號命令,修訂肉類及肉制品安全技術法規(TR CU034/2013號法規)。修訂的主要內容為: 1.補充規定嬰兒食用肉制品的蛋白質和脂肪實際檢測值不得超過本法規附件四中規定的含量水平; 2.
2023年7月26日,歐亞經濟聯盟理事會發布第107號命令,修訂肉類及肉制品安全技術法規(TR CU034/2013號法規)。修訂的主要內容為:
1.補充規定嬰兒食用肉制品的蛋白質和脂肪實際檢測值不得超過本法規附件四中規定的含量水平;
2.補充規定肉類和肉制品應在標簽上標注營養素合量值,其中蛋白質實際檢測值不得低于標簽標示值的80%,碳水化合物含量不得超過標簽標示值的120%。
該決定自歐亞經濟聯盟網站發布之起生效,過渡期為6個月。